新华社石家庄12月3日电 题:全国首个水资源“费改税”试点:精准监管让耗水大户不再“任性” 新华社“中国网事”记者闫起磊 在河北省试点水资源税改革一年多后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、水利部日前联合发文,宣布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扩围,12月1日起,北京、天津、山西、内蒙古、河南、山东、四川、宁夏、陕西9省(区、市)也将纳入水资源税改革试点,用税收杠杆抑制不合理用水行为。
水资源税如何倒逼节约用水?治水格局又会如何变化?费改税遇到哪些问题?记者对全国首个水资源税试点进行了调查。 用水更“贵” 耗水大户不再“任性” 2016年7月1日,国家在地下水超采严重的河北省试点开征水资源税。截至今年7月份第12个征期结束,全省水资源税纳税人户数由去年首个征期的7600余户增加到1.6万户,共申报水资源税18.36亿元,较2015年月均水资源费增幅94%。
河北省地税局总经济师朱清郁说,河北水资源税改革实行差别税率,严格执行地下水高于地表水、超采区高于非超采区的原则。同时,企业和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用水,则维持原有的负担水平基本不变。 根据测算,改革后,企业取用地下水与地表水的税负相差4倍,非超采区、一般超采区和严重超采区地下水每立方米水担负的税额分别为1.58元、2.5元和3.97元。差别化税率有效引导了企业调整用水结构,转变用水方式,提高用水效率。 据河北省地税局对省内11个地市526家相关企业的问卷调查数据,25.1%的企业在改革试点后加大了节水设备投资,增加了新的节水设施;30.42%的企业计划新增有关节水设施。